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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法制局日前發出一份報告,內容稱立法院毋須受憲法法庭決定的拘束,可再度訂立被宣告違憲的法律,對此,陽明交大法律學者林志潔認為,此說法不合法理,論理也不够完整。因我國憲法第78條和大法官釋字185號,解釋都清楚指明,大法官的解釋(憲法法庭的判決),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