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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行《民法》規定,家長只有未盡保護教養未成年子女之責時,法院才能改定親權。花蓮地院家事法官審理一起改定親權案時,認為現行規定忽略未成年子女選擇照顧者的意願,侵害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,因此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。但憲法法庭認為,聲請人並沒有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規定可能違憲的具體理由,裁定不受理。
曹筱筠表示,海砂屋、輻射屋屬於結構性瑕疵,幾乎都落入「無法修繕」範疇,不論依據民法或定型化契約,皆足以主張終止契約。若房東不願配合,房客可透過法律途徑提出證據,如結構鑑定報告等,依法請求解除租約與返還押金。
行政院通過法務部擬具的《民法》修正案,夫妻5年內分居3年可離婚、再婚不能拿贍養費。(示意圖/123RF) 記者陳家祥/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(20 ...
民法調整的主體是平等的主體,包括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組織。 民法所調整的內容則是人身關係(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)和財產關係(包括物權 ...
民法規定婚姻破裂有責一方不准訴請裁判離婚,遭判決違憲。行政院會今天(20日)通過離婚制度相關草案,放寬離婚要件,包括夫妻5年內累計分居 ...